購物須知 服務條款 退換貨政策


  1.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您享 有商品七天猶豫期的權益(由您收到貨的次日起起算, 含國定例假日),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本身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換貨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。超過七天亦不接受退換貨(包含貨品如有短少,亦無法為您補寄)。
  2. 不接受部分退貨,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本身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退貨商品必須保持完整性,將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隨附文件或資料、實體發票、出貨單一併退回,以確保您的退貨的權益。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妥善包裝並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  3. 當您填妥以下【退換貨步驟說明1.】項目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換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
退換步驟說明

◆ 步驟1.填寫資料
在官網任一畫面的右下角點選Email,或請來信matx0127@gmail.com,告知您的需求,並複製以下"●"項目,貼上並填妥相關資料後發送。

  • 訂單編號:
  • 姓名:
  • 地址:
  • 電話:
  • 退換貨原因:

◆ 步驟2.完整包裝退換貨商品
退貨 – 請將商品(包含所有贈品)、出貨單及紙本發票收據(如您有索取)等所有資料一併包裝。
換貨 – 請將商品及出貨單完整包裝。

◆ 步驟3.寄送本公司
本公司將與您聯繫確認退換貨包裹之收取方式,或請您寄送至:
地址:404 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一街81號
電話:04-22923992

◆ 步驟4.確認進行退款或退貨
待本公司確認貨品已取回,並檢視無誤後,會立即為您辦理後續的退款或換貨。

退款說明

  1. 一旦完成所有的退貨手續,我們也確實收到您退回的所有商品,且商品是完整無損的狀態,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,我們將會進行線上刷退;退款實際入帳日期,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,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實際入帳日。
  2. 若您使用其他方式付款,必須請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我們將於15天內將款項退到您的帳戶。若您提供之匯款帳號填寫有誤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
          若對於購買流程、付款方式、退換及商品運送方式有疑問,可洽詢電話:04-22923992